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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4章


  巨大的烟花腾升、绽放,瞬间照亮了整个世界。成千上万的人一起倒计时:“五!四!三!二!一!”
  欢呼声将几乎快要把宇宙都震破了,康斯跑过来跟我拥抱:“小宝新年快乐!新世纪快乐!”
  “你也快乐。”我牵了牵嘴角,笑不出来。
  “别这样,开心点嘛!”他拉着我的手,突然从背包里拿出两罐啤酒说:“看我带来了什么好东西?”
  啤酒放了太久,一打开就喷了出来。我的衣服全湿了,不久结了冰,这真是一个寒冷的冬呐。
  一个世纪就这样结束了,程嘉南,我们的这一次相见和下一次之间,竟然隔了一个世纪呢!
                      正文  4
  第二章在旁人看来,我们实在是很没正经。
  一个大没正经带着一个小没正经。
  大凡学校,终究是静不下来的。师大门口那条路一到傍晚就摆起了各种各样的小地摊,年轻的人们贩卖书籍、文具、首饰、青春与梦想。新家真的是大极了,我一个人拥有一间20平的卧室,还有一间小阳台。我趴在阳台上听披头士,随着音乐摇头晃脑。磁带正是我在附近那条街上买来的,五块钱一盒的盗版,装在专门学英文的复读机里,我父母都没有发现。他们搞定了我之后又开始内战,新的家具再次成炮灰,杯子和碗碎成一片。这次是因为老爸炒股的事,一个月赔了两万,老妈为此跟他闹了整整一个冬天。家里没有东西吃,我拿了十块钱出门,对他们说:“我出去吃饭去啦!”
  他们没理我,继续吵。
  正是二月,刚下过新雪,外面冷极了,可是已经有人在卖夏装,一条裙子才十五块。我蹲在那里挑挑捡捡,这时突然听到有人唱歌,声音再熟悉不过。我愣了愣,转过头,看到程嘉南。他围着黑色的围巾,穿黑色的大衣,黑裤子,活脱脱一个黑社会马仔。他抱着一把吉他在那里唱歌,面前摆着一顶帽子,里面有几枚硬币。有漂亮的女生经过时他便冲人家吹口哨,那几个女孩捂着嘴咯咯地笑,又从口袋里掏出零钱扔了进去。
  “谢啦!”他嬉皮笑脸地对她们说。
  我怔在那里好久好久,然后故作镇定地走到他面前去,把从家里带出来的十块钱扔进帽子里,再蹲下来捡九枚硬币出来。他大声抗议:“喂喂!你怎么比我还穷啊?”
  我抬头,他愣了愣,接着乐了起来:“是你呀小泼妇,你怎么在这里?”
  “我搬到这里来了呀!”我指了指身后那幢楼道:“喏,三楼最靠边的那一间就是我的房间。”
  “哈哈!”他大笑起来,站起来仔细打量我,说:“长高了嘛!”
  “才两厘米而已,我妈说我最多长到这么高了。”
  “这么高足够了!”他问:“这么冷的天你不好好待在家里,跑这儿干什么?”
  “吃饭。”我抛了抛手中的硬币道:“他们又吵架呢!”
  “那咱们吃饭去!”他一边说着,把吉他背起来,帽子里的钱倒进口袋,帽子戴到头上,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点上。我跟在他后面,这里人多,他便伸出手搂住我的肩膀向前走。四个月不见,120天。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和程嘉南之间隔着120个秋天,可是此刻我们又这么的近,近到我能闻到他身上夹杂着烟味和荷尔蒙气息的男人味。他似乎穿得很少,衣服也很旧了,下巴上冒出几跟潦草的胡子,更显得落魄。我突然开始心疼他,这么大的人了,怎么都不懂得照顾自己呢?
  我们七拐八拐,最后走进一家极小的拉面馆。正是就餐的高峰期,小店里挤满了人,我们和别人拼桌,坐面对面的位置。他一直眯着眼睛看我,好久后笑了笑说:“你长大了呢!”
  “才四个月而已,哪有那么明显!”我说。
  “哇,四个月,你数得很清楚嘛!”
  “那当然!”我白了他一眼。
  面被端上来,他大碗我小碗。他把碗里的牛肉都挑给我:“多吃点呀小泼妇,这么瘦哪有力气跟别人吵架!”
  我又把肉还给他道:“我现在不跟别人吵架了。”
  他笑了:“到底是长大了嘛!”可是又把肉挑给了我。他真瘦啊,瘦得如同一只骆驼、或者狒狒、或者鹿那种细条型的动物。旁边的人一直鄙视地看着我们,大概觉得矫情,干脆换了桌子。我跟程嘉南愣了愣,接着都笑了起来。
  在旁人看来,我们实在是很没正经,一个大没正经带着一个小没正经。
  最后他妥协了,不再推辞。我开始谈正经的事儿:“其实你到底在干些什么呀?怎么都穷到卖艺的程度了?”
  “卖艺有什么可丢人的,总比卖身强吧!”他说,仿佛又意识到说错了话,敲了脑袋一下道:“不该跟你说这些。”
  “没事儿,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开放嘛!”
  他又笑了起来,然后狼吞虎咽地吃着面。我也低下头去吃东西,但吃得斯文多了。到最后我们肚子都圆了,坐在那里剔牙,他才继续刚才的话题:“什么赚钱我干什么咯,你刚看到的只是副业,我的正业是摆地摊,有时候也去酒吧唱歌。”
  “这算是什么职业啊?能挣到钱么?”我问。
  “小小年纪你怎么那么俗呢?钱算什么?人生在世,活得开心才最重要!”他豪爽地把胳膊一挥,颇有革命先烈的架势。我又问:“那你快乐吗?”
  “当然,”他说:“饿了有饭吃,冷了有衣服穿,又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干吗不快乐啊!”
  看样子他是真的快乐,眉毛挑起来,像一只飞翔的鸟。我从来没看过那么好看的眉毛,又浓又黑,就像是拿炭笔画过无数次似的,最后描成一个最适合他的形状。那眉毛换到别人脸上只会显得粗鲁,在他脸上却有一种恰倒好处的俊朗,利落又不式硬气,漂亮极了!
  他叫来老板结帐,那时候的拉面才两块钱一碗。我抢着掏钱说:“我请你吧!”
  “不用。”他数着钢蹦不客气地说:“以后我穷到吃不起饭时你再请我。”
  我把钱收回去,又笑了。
  我们一起朝外面走,这回是各自手插着口袋,我怀念他那只搭在我肩膀上的胳膊,看了看,才发现自己这么矮,连他的肩膀都不到。天已经黑透了,马路上亮起了灯。走到路口时我们停下来,他说:“那我先走啦,下次再见!”
  “喂!”我叫住他问:“你唱歌的那个酒吧在哪里?下次我去听你唱歌。”
  “未成年是不可以进酒吧的。”他虽然这么说,还是把酒吧名报给我:“叫TAKE,就在福禄广场边上。”
  我想了想,福禄广场那边的确是有一间酒吧来着,于是点头:“好,那再见啦!”
  我冲他挥挥手,抢先转身朝家的方向跑。我实在是太激动了,边跑边忍不住笑出声来。竟然还能见到他,可见我们之间还是有点缘分的是不是?他一点儿都没变。其实仔细想想,四个月能变成什么样呢?只不过时间在我心里被拉长了而已。
  突然我又想看看他,便停下来转身,但他已经不见了。
                      正文  5
  第二天我一见到康斯就拉住他尖叫:“康斯康斯康斯!我又见到他了!”
  康斯正在做功课,头也没抬地问:“谁啊?”
  “他呀!”我握紧了他的胳膊,他抬头,皱眉看了我一会儿问:“到底是谁?”
  “那个……屁股!”
  康斯想了一会儿,很没兴致地说:“那个流氓啊,见到他有什么好兴奋的?”
  “你不懂!”我坐下来把昨天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讲了一遍,边讲边激动地摇着他的胳膊:“你想都想不到,他竟然真敢拿一堆硬币跟老板结帐!”
  康斯揉揉额头,一脸头疼的表情。
  “晚上陪我去酒吧好不好?”
  “小宝你实在是太无聊了……”康斯又低下头去做功课,理都不想理我。自从他上次考试进入前十名之后就把所有的乐趣都转移到学习上去了,稳重了许多,也闷了许多。我跟他撒娇:“好康斯帅康死,你陪我去嘛!好不好?好不好?”
  康斯果然拿我没办法,十分不耐烦地摆了摆手:“好好好,陪你去!”
  放学之后我们便去了TAKE,冬天还没完全过去,我们都在校服外面套一层外套,我甚至特意偷了妈妈的高跟鞋装在书包里。换好鞋后走路不习惯,康斯伸手扶着我,一副受不了我的样子说:“亏你想得出来,崴了脚才好。”
  “崴了脚你得背我回去,所以别诅咒我。”我说,他笑了起来。
  康斯到底还是那个康斯。
  那时候我突然发现康斯也长高了不少,我穿上高跟鞋才跟他一样高。我问:“你现在多高?”
  “一米六五啊。”他说。
  “天呐!你是什么时候高过我的?”我尖叫起来。
  “神经病,我本来就比你高。”
  “屁,去年这个时候你还没我高呢!”
  “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不要总是屁屁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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