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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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贼作父
作者:姹紫嫣
季啸天
9月24日上午7点30分,被手机铃声吵醒,翻了个身,又睡了15分钟的回笼觉,这才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站了起来。
季啸天已经三十岁了,但先天条件加后天保养,让他的身材依旧保持得很好。此刻他身上只穿一条平角内裤,露出一身匀称的肌肉,向猎豹一样优雅的走到窗前,稍稍拉开一些窗帘,看了看外面晴朗的天空,不禁深深的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笑了笑,道:“今天天气不错。”
现在是九月份,如果在北方,早就是秋高气爽了,但在南方的A市,还是粘糊糊的热。
季啸天洗了个澡,擦干头发后,穿上牛仔裤、白色短袖T恤,越发显得宽肩、窄 腰、翘臀、长腿。他对着镜子梳了一下头发,镜中那张脸虽然也算是五官端正,但还是长得有些普通了,有些配不上他的身材。
季啸天的床 伴KK曾经评价过,说季啸天这人是一流的头脑、一流的身材、一流的职业,三流的面孔,虽然样子在KK所有床 伴里算最差的,但鉴于前面三个一流,做他的床 伴、跟他玩玩儿也不错。
这番话后来被一些对KK又或是对季啸天别有用心的人故意传到季啸天耳中,季啸天只是一笑置之。
KK跟他玩玩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他对KK本来就是逢场作戏,算不上什么认真,大家各取所需、好聚好散就是了,又何必计较谁看不起谁?更何况KK确实有骄傲的资本,抛开年龄、身材、相貌、品味、神秘不说,单是他开的那辆回头率100%的兰博基尼就说明一切。
对于KK的富有,有人曾经对季啸天提醒过,说什么那个KK年纪轻轻就开这样的名车,都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啸天你可要小心,记得带套云云。
这些话季啸天听了就更觉得好笑了。
他又不是什么雏 儿了,像他们这种人,就算对方是良家夫男,出来玩都会做足安全措施。至于所谓的从事什么职业……这可是一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谁还会介意谁的钱来得不干不净?再说了,自己的职业就很高尚吗?
或许在同志眼中,警察是一个很棒的职业。毕竟但凡是同性恋者,几乎都有一种制服情结——KK就是看中他这身虎皮才和他勾搭上的。话又说回来,警服也确实有化腐朽为神奇的修饰作用,哪怕是长得再歪瓜裂枣的人,只要警服一穿,都会自然而然的流露出一种英姿飒爽、刚毅挺拔的男性魅力;而且警察是正义的代表,是男人的体现。人们潜意识里总是觉得,警察总是吃苦耐劳、不屈不挠的,他们忠诚的守护着这个社会,保护弱小,无私奉献,这样一个“正义的化身”、至刚、至纯、至man之人,又怎能不让身边的同志欲罢不能呢?
只有季啸天知道,自己当初选择警察这个职业,不是为了什么崇高的理想,而只是为了追一个人;也只有当季啸天成为警察中的一员,才体会到,警察这个职业是多么的又苦又累又危险。
想当初季啸天也是一流大学的法学硕士,为了与自己只有一面之缘的那个人,拒绝了导师让他考博的提议,千里迢迢从北京来到A市,去报名考警察。
那时,报名处的负责人还以为他走错了,跟他说:“同学,法院、检察院在那边,我们这里是公安局。”
季啸天哭笑不得的跟他说没错,自己就是来报考公安的。
那人又狐疑的看了他一眼,道:“你确定要考进公安局?我们这学历要求是大专,你可是T大的研究生啊!来我们简直是浪费!”
季啸天无奈之下,只好强忍着身上的鸡皮疙瘩,先把警察这职业吹捧一番,然后又大言不惭道:“我从小的梦想就是要当一名警察!请你让我实现自己的愿望吧!”
也不知道季啸天是幸运还是不幸,那人刚好是市局政治处的李主任,平时都不在报名处,只不过那天心血来潮来看看,偏偏就被他碰见季啸天,而且因为这番话,他对季啸天的印象特别好,认为季啸天是个有志于公安事业的可造人才,应该重点培养。
季啸天的心上人当时在A市某区公安局工作,季啸天好不容易考进去,以为以后就可以天天见到心上人了,结果上班第一天就被告知自己被抽调到市局上班,三个月后又被一纸调令正式调到市局。要知道公安系统是级别越高越清闲的,这样的好命在别人看来是吃了狗屎运,但在季啸天眼中,却是让他郁闷得想吐血。
本来自己就与那个人不熟,只是那人到T大进修时被导师带着和他吃过一次饭。
就是那一次饭局,让季啸天陷入暗恋之中而不可自拔。后来不顾恩师的反对,千方百计考进了他的单位,打算近水楼台先得月,结果被好心人坏了大事。偏偏李主任对季啸天是越看越喜欢,觉得季啸天一身书卷气,是局里面屈指可数的“儒警”,舍不得把他调到其他部门,怕他被刑警队、经侦队那些老油条给带坏了,硬是让季啸天在政治处里写报告,让季啸天对着电脑一坐就坐了三年,这三年除了偶尔从同事口中听说那人升职立功之外,与他接触的机会为零。
好不容易熬到三年后李主任退休,季啸天才得以申请到了与那人工作对口的市局刑警队。
办案
季啸天想见到自己心上人,想跟他有所接触,更想在刑警队里学到些什么,好帮得上对方。可事与愿违,在刑警队里的日子,并不如季啸天想象中的愉快。
刚到刑警队没多久,季啸天就觉得有些不适应了。
刑警队的工作氛围与政治处的机关作风差别还是蛮大的。不是辛苦与否的问题,其实,越是基层,刑警越辛苦,像季啸天在市局刑警队里呆的,一般只参与市里的大案要案或者是些领导打过招呼的关系案,因此一年办下来,全队办的案子还不到下面派出所刑警队办案数量的十分之一,这样的工作说起来也不算辛苦。
季啸天不适应的是那些老刑警破案的方式。
要知道,一个案子破下来,需要的是证据,而证据必须是有证明力的,口供则是最有力的证明。因此,口供又曾经被称为“证据之王”,有时候,只有嫌疑人承认了,哪怕是其他证据弱了些,案子也能破下来。
这样“口供为王”的证明体制衍生了一个糟糕的副产品,那就是侦查人员对口供过于重视,往往会忽略其他证据,又或是使用一些暴力手段去获得口供。在西方某些国家,犯罪嫌疑人有豁免权,但在中国,犯罪嫌疑人是有配合调查的义务——换言之,就是你必须要说。当然,你也可以不说,但按照一般人的思维,如果你没有做亏心事为什么不说?不说就证明你心里有鬼!如此的思维逻辑,让许多老刑警对着嫌疑人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想方设法让他(她)说!
这样破案的方法,季啸天认为过于简单,也过于粗糙了。
不错,口供对于破案是很有用,但与此同时,口供又是最不可信的。一个人可以说真话、也可以说假话,如果单凭口供破案,那就太儿戏了。即使案件在侦查阶段破了,到了检察院也未必能起诉,甚至到了法院也会判无罪。因此,只有将口供结合案情还有其他证据,才能抽丝剥茧,找出真凶。
季啸天知道自己这样的想法,在刑警队里是没有市场的。
市局刑警队已经几年没来新人了,别说是法律专业毕业的高材生了,哪怕是警校毕业的小年轻都不多见。在这里干活的,不是干了十几、二十年的老刑警就是从部队里转业一两年的外行,大家的思维都没有更新换代,维持在以往的旧水平。像季啸天这样的正统学院派,在许多老刑警眼里就是一什么都不懂的“外行”,不忤逆他们都已经看他不顺眼了。平时去办案基本上不叫季啸天去,除非是人手不够才叫他去“客串客串”,讯问时帮忙记录一下,讨论案情时更是将季啸天打发到一边斟茶倒水,不让他听到、不让他说。如果季啸天真的那么不识时务的“提醒”这帮“老前辈”不要太过注重口供,那他以后在刑警队就更加没有立足之地了。
于是乎,季啸天很聪明的选择了低调,平时最早上班、最后一个下班,搞好办公室卫生,对每个人都客客气气,做什么事都开开心心。哪怕别人让他堂堂T大法学硕士去帮忙复印自家身份证、户口本,跑腿送个东西又或者是在电脑装游戏、打几个字什么的,都是笑着去做,一点儿都不显出不耐烦的模样。
这样做小伏低、低眉顺目的季啸天终于把那帮老油条们感动了。
一个月后,季啸天终于可以帮前辈拎着公文包,跟着老刘出去办案去了。
老刘是转业军人,为人挺豪爽的,平时就没怎么给季啸天小鞋穿,这次又是第一个带季啸天出去办案,季啸天自然口乖得很,总是“刘队”“刘队”的叫。老刘并非刑警队长,不过被人唤作队长,谁都不会不喜欢听。这样一来,老刘的话自然就多了。一面开车一面告诉季啸天这件案子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