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4章
“关键是我家宝贝儿长得太美,去哪儿我都不放心啊,结了婚以后可不能这样了。”
“结了婚以后你想怎么样?”
“结了婚我就是你丈夫了,当然要行使丈夫的权力。”
“什么权力?”女人的脸色越发冷淡。
“出门得向我报告,我同意你才能出去,下了班必须比我早回家,回到家必须把这一天的事给我汇报一遍,包括做了什么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晚上主动铺好被子喷好香水换上性感小蕾丝在床上等我……”
“你还是找别人吧,我不适合你。”
“开个玩笑怎么还当真了。”
“你怎么这么多废话,到底帮不帮忙。”
“当然。”
林佩珊转过身去,把长发挽在胸前,露出雪白的香肩美背,柔软的面料将女人腰臀之间的弧度完美勾勒出来,叶承欢只看了一眼便没了呼吸。
“你干嘛呢。”见男人迟迟不动手,林佩珊禁不住催促道。
叶承欢咽了咽后水,这才伸手给她修理后背的拉链,这种事对他当然是手到擒来,不过这边风景独好,为了多欣赏会儿他故意墨迹了半天。
“好了没有。”要不是实在没办法,这种事林佩珊也羞于启齿,毕竟把大片美背露给一个色狼看,怎么都觉得别扭。
“别着急,就快好了,这拉链真是不好弄……”他假装费了好大力气才把拉链弄好,最后还忍不住在女人饱满的臀部拍了一下。
“你!”林佩珊羞红了脸,怕什么来什么,这家伙的咸猪手简直防不胜防,尽管自己一再小心到最后还是难免中招。
叶承欢拿起苹果没事人似的啃了起来,对着电视指指戳戳:“宝贝儿,电视上说人类的大脑利用率不到百分之五,你说要是开发到百分百会怎么样?”
林佩珊看了一眼,淡淡的道:“娱乐节目而已,没必要当真。”
“这可不是一般的娱乐节目吧,数学家都算不出来的题那货居然转转眼珠就能给出答案,不过这一期难度很大,估计那货很难挑战成功了。”
林佩珊赶时间,没工夫跟他闲扯,拿起手袋理了理长发,说了声:“答案是1。”说完也没做任何解释便轻快的出了门。
叶承欢看看出门的林佩珊,又看看电视,不禁嘲笑道:“开什么玩笑,那么复杂的数学题答案能这么简单……”
刚说到一半,就见电视里刚好爆出答案,居然跟林佩珊说的一模一样。
叶承欢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开着车穿行在都市的夜色中时,叶承欢兀自还在想,难怪人家神仙妹妹那么聪明,原来人家拥有一颗超级大脑,要不然就是曾被外星人绑架过,在她脑子里装了个超级芯片,她要是参加那档《超级大脑》的节目,人气指数绝对狂飙no.1,这方面自己跟人家简直差了一个筋斗云的距离。
眼望着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想到了两人曾在渔人码头上说过的话,林佩珊就是那颗星,而他则宁愿永远藏在她的光芒下。
事实上,他不是吃饱了撑的出来逛街兜风,事实上,他正要去做一件比逛街兜风更有意义的事。
就在今天早些时候,他接到了来自丁香的讯息,今晚就是整个江湖五年一次的盛事——黑榜风云战!
实际上,他对于那场神秘古老的江湖大战还是满期待的,很想瞧瞧这种武侠小说里才有的东西现实中会是什么样子。
没办法,有时候他就是这么分裂,又喜欢凑热闹又怕惹麻烦。
他此行的目的地还是那个神秘而又幽暗的老街,他还记得上次跟丁香来这里时,是为了去见那位隐姓埋名的摸骨师,也就是当年司马风云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也就是刀疤的亲生父亲。
时光荏苒,一转眼许久过去了,这条街看起来还和当初一样,看不出任何变化,可那个老人却早已不在人世了。
实际上,这是这一带最有名的街——鬼街。
在这条街上,随便就能找出十个通缉犯,二十个手脚最快的小偷,三十个专门替别人在暗巷中打架杀人的刀手,要是得罪了他们,你无论想在这里干什么,都别想办得到。
看着街边一个个小吃店前油渍渍的招牌幌子,闻到空气中一股奇妙的香气,他不由得精神抖擞,霎时想起了上次丁香带自己来吃过的这条街最好吃的东西——猫肉炖出来的肉羹。
哪怕想到“猫肉”两个字会让人肠胃有点儿拧巴,但再想到那种恨不得把舌头吞掉的美妙滋味,别的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反正时间还早,叶承欢禁不住那股香味的勾引,把车停在路边,一脚跨进曾跟丁香来过的那家小吃店。
小吃店里的生意还真满火红的,八张油腻腻的桌旁高朋满座,一张曲尺型的大柜台后,一个敞着怀露着胸毛的大汉正眯着眼把算盘打得噼里啪啦直响。
他的每根手指都像小棒槌似的,可打起算盘来却比小丫头还麻利。
随着叶承欢一脚跨入,那个大汉忽然翻起一对铜铃大的眼珠子瞅了一眼,然后继续眯眼打算盘。
再一闪目,就看到门口架着一口磨盘大的大黑锅,炉火烧的正旺,一个大胖子光着满是纹身的膀子,肩上披着手巾,手里抄着大马勺,正在锅里咕嘟嘟咕嘟嘟的搅合着,那股惹人馋的香味就是从这口锅里冒出去的,不知道从哪儿跑来两条野狗,晃着尾巴吐着舌头绕着大黑锅转来转去,急的呼哧呼哧喘气,在得不到那大胖子任何施舍后,只好跑去一边交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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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0章你是来搅局的
这时,一个伙计过来招呼,先把叶承欢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瞄了一遍,这才皮笑肉不笑的道:“这位先生是来吃饭的吗?”
叶承欢看他一副贼头贼脑的样子就不怎么待见:“来这儿不吃饭难道还拉屎么?”
一句话出口,立马招来一片怪异目光,所有食客都停下筷子给倒了胃口。
就连柜台后面的那个大汉都停了算盘,翻起眼珠子第二次看了一眼,随后继续低头噼里啪啦的打了起来。
听了这话,伙计的笑容没了,眼里闪过一道不易察觉的精光。
叶承欢裂开嘴一笑,拍拍他肩膀:“开玩笑的,好容易来一次鬼街,怎么能不尝尝你们家的肉羹,哈哈哈……”
伙计这才渐渐的放松警惕,“朋友好眼力,一看你就是个会吃的主儿,不过在我们这儿叫神仙羹。”
“哦?这话怎么说?”
“意思就是要是能吃上一口我们家的肉羹,就算给个神仙都不做。”
叶承欢朗声大笑:“哈哈,好名字,有点儿意思,那我就来尝尝你们家的神仙羹……有座吗?”
“有。只是店里已经满客,只能委屈你一下,给你在角落里加张桌椅了。”
“没问题。”
活计安排他在角落里坐下,一边拿着变黑的白布擦着桌子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看朋友面生得很,是第一次来吗?”
“不是,以前来过一次,吃了一次你家的神仙羹就再也忘不掉了。”
“这就对了,来我们这里的大多都是回头客,有人甚至天天来吃,小店不为赚钱只为交朋友。”
叶承欢扫了一眼店里的食客。忽然问道:“这些人都是做什么的?”
活计神色一凛,随即神秘兮兮的道:“朋友,一看你就不常来,我不妨告诉你,在这条街千万别问人家叫什么做什么。”
“为什么?”
活计诡谲的一笑,一字字道:“除非你不想活着出去!”
叶承欢笑容僵了下,立刻心照不宣的笑了。
有些事不用多说,聪明人一点就透,看来这条街的确够黑!
“朋友到鬼街是来办事还是找人?”活计又问道。
叶承欢没事人的道:“来看热闹。”
“看什么热闹?”
“黑榜大战!”
此话一出,原本吵闹的小店里霎时鸦雀无声,喝酒的不喝了,吃东西的也不吃了,聊天的不聊了,没有人往这边看过来,但每个人的神色间都多了几分古怪。
柜台后的那个大汉翻眼看了一下,随即又低头打起了算盘。
活计点了点头,没再接着刚才的话题说下去,“你先稍候,神仙羹一会儿就来。”
活计走后,叶承欢点上一支烟,无聊之际开始打量店里的人,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很快在这个小小的小吃店里就让他找到了好多亮点。
靠着门边的那张桌旁坐定一人,那人也不看旁人,也不言语,也不叫东西吃,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喝酒,一对刀子般锋利的眼睛始终盯在叶承欢身上,看得人毛骨悚然,寒气从骨头缝里嗖嗖的往外冒。
叶承欢冲着那人友善的一笑,没想到那人收回目光,“啪”的一下把酒杯放在桌上,从一个破帆布包里抓住一把皱巴巴的百元大钞,连数都没数直接往柜台上一拍,转身出门。
那大汉也没数钱,也没收钱,照样低头敲打着算盘珠子。
又扫了眼,只见靠墙那边坐着三个男人,上身静静的喝酒吃羹,可下面却居然扎着马步,屁股下面空无一物。
叶承欢一眼就能看出,这三人个个都是练家子,而且都是硬桥硬马的功夫。
三个人的筷子貌似平静的起落之间,却隐隐好似刀剑交兵,彼此你来我往,在杯盘上来往交替,几个回合后一人的筷子终于夹住了一块肉,其余两人则收回筷子,眼看着那人把肉块送进嘴里,他们则举杯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