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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28章


十九岁,也是模样定型的年纪。跨过2011年,长发已经开始不流行了。那时最流行的发型就是小贝,也就是著名球星贝克汉姆的发型。告别了长头发的模样,换上了精神的短发,显得非常阳刚。这到高中了,可不能像初中那样,什么衣服都得讲究混搭,开始注重内涵,注重格调了。
都说胖穿紧,瘦穿松。那时,我最喜欢的衣服,就是白色条纹衬衫,紧身的蓝色牛仔裤。在配上黑色的皮鞋,就跟白领差不多。为了不在让人说我胖,我只能尽量穿的瘦一点,现在想想,当时的想法真可笑。
我所念的高中,是在我们兴隆镇的林业局。这所高中,是给森警,或者是说给当地的本地居民准备的。又叫做巴木通,是连接巴彦,木兰,通河县的要道。地域贯穿南北,交通便利。
当时中考的成绩较低,县高中没进去。所以,放弃了去巴彦念高中的机会,转道选择了个离家较近的地方。这样一来,也可以方便回家,不用来回折腾。
大地方有大地方的好,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妙。我们这个林业局虽然小,环境却很优美,景色十分秀丽。一年四季,无论是街道还是房屋,都一尘不染。当时,还被冠名为黑龙江的小林城!听老师说,就连省长都来过我们这里参观。可见,兴隆林业局的知名度了。
今天这个故事的主角,是我的同班同学小兰。说起小兰呢,是我们班里胆子最大的女孩。当时,我所在的班级是文科班,男生很少。为了平时不寂寞,就只能和女生们打好关系。这样,我们这些男孩子才能在女生的夹缝里存活。
我是一个开心果,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给这些同学们讲讲灵异的鬼故事。只图打发时间,排解寂寞。这一到上课就要开始摸书本,老师讲的累,学生听了只会更乏味。当时听众还是蛮多的,随着故事恐怖系数的增强,慢慢的,人也就变得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小兰一人。
要说这胆大的女孩子,还真是与众不同。在班里,小兰不但学习成绩好,而且还异常的执着。每次听故事,都要刨根问底,想要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听到精彩处,就拍手喝彩,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尤其是讲到有鬼的情节,都能立马让她产生好奇心。我在想,如果二姨早点发现她的话,未必肯收我做徒弟。
眼看就要到高三了,在学校,像我们这样的垫底生,属于给学校,给班级拖后腿的人。为了不让我们打扰其它同学学习,班主任就按照考试的成绩排座,一来成绩真实有效,二来,也可以让好学生学习。而小兰这个尖子生,平时学习都挺认真的,可我一讲故事,她马上不学习了,就会偷偷地竖起耳朵就凑过来听。
说起小兰这个女孩,现在想想也是蛮有趣的。同学里,她给我的印象最深刻。小巧的五官,长长的眼睫毛,大大的眼睛。薄薄的嘴唇,飘逸的长发到腰间。喜欢穿着李宁的体恤衫,蓝色牛仔裤,乔丹系列的限量版球鞋。更好玩的是,她总喜欢戴着一款黑色的眼镜,还是那种没有镜片的。
在说她那身材,165公分的身高,只有80斤的体重,简直是太完美了。当时,在没考上这所学校之前,我曾见过她的回眸一笑,那笑容足足让我看呆了五秒钟。这小姑娘,简直太美了。
人美不要紧,重要的是,她不像一般学霸那样看不起差生,平时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微笑时,露出的两颗小虎牙,看起来特别可爱。我在想,谁家有这样的闺女,那可真是捡到宝了,光是看看都很养眼啊。
又到了中午的午休时间,学校的学生都去做完广播体操回来。正巧没什么事做,也就都凑过来,听我给他们讲故事。这个每日一故事,似乎已经成了高二四班同学的一个必点科目。
“文扬,今天你要给大家讲什么样的故事呢!”小兰第一个坐在我课桌前面的椅子上,竖起脑袋,耷拉个脖子,准备听我这个大白话开讲了。不知道为什么,在学霸面前秀口才,总会让我有种莫名的成就感。
恩?我思考了一会,要说这每日一故事开始讲了一年多了,讲完乡村讲都市的,讲完都市,讲盗墓的。有些是真实经历,有些则是我杜撰的。今天,要讲些什么好呢?
有了,我灵机一动,对小兰等人问道:“听说咱们三纬这边要开个新的电影院!可是,你们知不知道,原来在没建造电影院的时候,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这个学校的学生,一般都不是本地人,要说我上来就问这么高难度的问题,无论是谁都是回答不上来的。
见所有人都摇头,小兰顿时来了精神,向我解释道:“作为本地居民,你这个问题是难不倒我的。据我所知,三纬那边在没开发之前,是一个大荒地,确切的说是一个坟场。到了晚上,总会传来阴风怒号的吼叫声,甚至,更恐怖的是,有些人还见过那里的死人…”
小兰这么一说,顿时,班级里的男男女女都不说话了。这大晚上见死人,可是真够恐怖的。
不得不说,小兰这丫头还真是见多识广。这要不是因为条件不允许,我还真希望,能把她领回去见见二姨,她们两个人一定有很多共同语言。
所有的人,此时此刻,都在看着我,似乎想问我到底是否有此事。
这说书之前呢,说书人都会想办法吊读者的胃口,我也一样。见他们一副迫不及待,想要听故事的这个劲,我觉得该开始讲了。我清了清嗓子,道:“小兰说的没错,这个地方,当年的确是一个阴地。我也是听我们宿舍的大爷说的。不过,前几天,我还真真实实的看到了。”
一听我这么说,有些女生捂住嘴,害怕极了,想离开,还怕错过了故事,就只能干挺着。
“那天晚上,我去兴隆镇的亲戚家取钱。因为大家也知道嘛,穷学生,都是周光,月光族。这没钱了,可怎么生活啊。我这一看时间,心里嘀咕,唉,家里也没有给我办银行卡,怎么办呢,硬着头皮还是去取吧,反正早晚都去取。于是我拿出兜里仅有的一块钱,坐公交去了。到兴隆镇的时候,已经晚上六点了,来亲戚家后,亲戚也很客气,我给端茶倒水的,特别热情。迫于无奈,我只好留下来吃饭了。”
“这东北人嘛,向来都是无酒不成席。我这个姑父是个特别能喝的人,为了让他高兴,我也只能索性陪他喝点。酒这个东西,看着挺好,喝进去辣呼呼的,那叫一个难受啊。为了不耽误上课,我还是一个人回学校了。这一看表,都晚上十点多了,哪还有车啊。我这酒劲一起来,也不管个三七二十一,步行回学校,顺道还能减肥。“
”大晚上的,虽然有路灯,可我毕竟还小,要说不害怕,那是骗人的。为了能早点回家,我还唱着小曲,只是昏黄的路灯下,只有我一个人。我这小曲,是唱给谁听的呢。”
(本章完)
第34章 约会前夕() 
同学们听的入神,都静静地看着我,连呼吸都开始急促。因为他们知道,最惊悚的时刻即将来临。小兰是个急性子,见我半天没说正题,急忙催促道:“文扬,你就别卖关子了,后来呢…”
我清了清嗓子,继续道:“后来的事更恐怖,虽然我喝了点酒,可吹了吹风后,大脑也是十分清醒的。我哼着小曲走在无人的街道上,昏黄的路灯下,映衬着我高大的人影。此时此刻,就算是胆子大的人都会觉得害怕。再加上平时我就喜欢看灵异方面的电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一些情节。”
“总感觉背脊发凉,好像后面有人跟着我一样。要说人心这个东西,根本不受人支配。你越想,越觉得害怕!就好像你身处在某一个黑暗的角落,突然有一个人出现在你面前,让你吓一跳。一想到这,我又加快了一点脚步。很快,来到了那处建造电影院的空地。当时,空地中心有一个湖。因为冷风的吹拂,不知怎的,总有种想吐的感觉。来到空地旁,顺着这个湖的中心,依靠在扶手的栏杆,我弯下腰,开始大吐起来。”
大家聚精会神地看着我,有些不知所措,甚至,有些听众,开始捂着脑袋和耳朵,不敢接受接下来的一幕。
我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回忆出当时的情景:“我扶着栏杆,开始吐出排泄物,经过吐出胃里的脏东西后,心里也是一阵翻腾,身体舒服许多。就在这一刻,我的眼睛突然一花,接下来的一幕,实在让我法想象。我真真切切的看到,倒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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