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二姨的阵法还真是有效,正当鬼魂们即将碰触到我的时候,阵法突然发生效用,一道黄光,将他们挡了回去。这一下,惊出了我不少冷汗。我双手拎着个替身,根本不敢离开阵法半步,也不能伸手擦擦汗。
这个夜,真的算是惊魂时刻,就好像篮球赛一样,上一场你还保持着分数领先,一下场,对方一个三分球就将比赛打平。这种犹如过山车一样的感觉,实在是太刺激了。这一切,来的太突然,也来得太快了。
我屏住呼吸,不敢脱离冤魂们的视线,盯着钟表的指针快点走,快点到这个时辰,争取早点脱离魔爪。可是,短短的几分钟在当时的我眼中是那样的漫长,那样的不堪,那样的揪心。就这样,在这样的提心吊胆的二十分钟里,我过了漫长的三分钟。
等待,本身就是一个十分煎熬的东西,尤其是一个考验自己,时刻面临死亡的人来说,也是很纠结的。既想快点知道下一秒的结果,又害怕知道结果后令自己更加痛苦。人有些时候,真是一个矛盾而又复杂的产物。
因为阵法的效用,在一次控制住了局势,那冤魂们无所适从,也不能进来骚扰我,几个人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盯着看,此时距离鬼门关关门还有十分钟,我就能永远脱离危险,这是个非常好的信号。现在的我,手心都是汗珠。我现在要做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死死的盯着,五个字,死死的盯着。
那些鬼魂们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似乎是商量好对策,他们窃窃私语之后,终于想到了最后一搏的方法。只见那些老弱病残的小鬼们开始围成一个圈子,然后拼命的往前冲,由于阵法的法力太强,他们冲到那就停止了,接着那些男鬼们踩着那些魂魄的灵体继续往前冲,终于,阵法渐渐弱化了下来,紧接着,冲破了阵法。
我很清楚的看见,那个我过阴时卖我东西的老头这一刻,紧紧的掐住了我的脖子。我知道,我即将命不久矣。妈妈静静的看着我,似乎不敢确信事情的发生,这一切太突然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奇迹的事情发生了,二姨家门口的大公鸡,开始打鸣了。这鸡叫意味着新一天的开始,那些鬼,遗憾的摇了摇头,同时撒开了手。鬼门关开了,由于时辰已到,他们不能继续留在这里。就这样,我再一次安然无恙。
看到这一幕,妈妈颤抖的手放下了手中的替身,静静的盯着我,包括男鬼,包括二姨,包括那女狐狸。谁也没有想到,我的运气会有这么好,不过,那男鬼脾气不好,但也算得上是言而有信。就这样,他也俯首称臣,成了我的保家仙。本以为这一切过后会到此结束,可谁知,这仅仅是我人生故事的开始。
(本章完)
第14章 表姨春梅()
经历了一晚上的生死搏斗,终于,邪恶的触角没有敌得过正义的力量。那男鬼也算的上是言而有信,既然答应我要辅佐我,做我的保家仙,就在也没来闹过。为了不出乱子,二姨还亲自为我捣鼓捣鼓。
因为我年纪还小,加上上学读书,不能开堂口。由于我本身带着的“神”,和其他人不同,再加上我机缘深厚。为了不出乱子,所领的人马就暂时寄放在二姨家的神坛里,待到需要的时候,念一个咒语,它们就出来辅佐我。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我上初二了。十六岁的我,依旧没有长高,也没有变胖,反倒是胡子开始长出来了。为了抑制胡须的生长,我还特意在商场买了一把30块钱左右的吉列剃须刀,那时的钱很实在,几十块钱就能买个挺好的剃须刀。
自从男鬼臣服于我以后,我的生活迎来了两年的平静。我不知道是男鬼保佑,还是经历过上次的事情后,无论从行为上,还是为人处世上,都低调了许多。遇到那些脏东西,也学会了如何退避三舍。
在二姨家,我重新学习了有关出马弟子的法术,禁忌,还有为人处世。刚开始只是觉得这些东西似乎很迷信。可一旦深入了解之后,才发现原来万事万物都是有规律的。这两年里,我学会了驭鬼术,如何破煞,如何帮人看是否有霉运,如何开堂口,贡品的摆放,以及一些其它的法术。
说起来,这些法术的门类相当的多,过程也是很复杂。最复杂的要属“跳大神”了,这个虽然很难,可也让我了解了事物的起源。
人的习性,本身就是由模仿动物,一点一点进化来的。只不过,人有思想,动物却没有。而“跳大神”这个活动也是这样,最早的大神是以一个叫萨满教为主,本着治病救人的理念,兴起的神教。
只不过,这样的宗教,并不是邪教。华夏文化源远流长,而萨满文化也一直是我们北方人难以理解的文化,不但很神秘,而且对于一些事情的预知上,很灵验。
起初,“跳大神”的用途是以祭祀生灵为主,以说唱,舞蹈的形式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成了气候的“仙家”有了法力,便开始修行。建立了所谓的“仙”道!
然后,开始找传人,领马,出马,收香童。香童,就是供奉出马仙的传承人,也叫领马人。不是领着马,在跳大神“这行”里,叫做领人马。正因为这样,有些人仗着知道的规矩多,开始蒙骗那些得了异病的人,坏了“仙”家的名声,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棍。虽然这样,这个社会,还是有真正的高人存在的。
介于区域因素,大仙们用来召唤“出马仙”的招数不尽相同。调词,调风上也变换无常,种类繁多。一些二人转演员们为了增加舞台上的喜剧效果,还特意去那里找很多神调的“词牌”去练习,只不过,那些只是一个皮毛。高手在民间,通常这些东西,还是民间艺人,即乡村里被称为大神,二神的人玩的精明。
哎呀,这一肚子墨水,光说我自己了,这一次经历的,也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洗礼。如果说,上一次经历让我学会了低调,这一次,让我坚定了目标,坚定了理想。
除了研究这些古老而又失传的法术,上学,也是我特别喜欢研究的。不过,随着时间的增长,年纪的增加,爱玩,爱闹的小脾气也开始增长了。十六岁,一个爱玩的年纪。
这个时代,才刚流行手机,MP3等软件。尤其是MP3,成了我们中学时代的一种独特回忆。怎么说呢,你要是有了一个MP3,就相当于现在有一个ipad。不过,我认为,那个时候,有MP3,可比ipad要拉风。
当时,在学生中,最靓丽的风景线就是,无论男女老少,走路时,故意露个耳机子。然后,把MP3像别针一样,卡在校服上。
在留个长头发,穿个皮夹克,小匡威板鞋。走在街上,可叫一个牛啊。可能人是怀旧的,我至今还忘不掉那段青涩的时光。只有真真实实的经历过,才会体验到那种美好。
春梅表姨家的长治哥哥,就是当时村子里第一个买MP3的人。那时,村子里还实行听随身听,看个熊猫牌的小彩电。这广播歌倒是还行,可总是进广告。而长治哥的MP3就不一样了,一下载就能有几百首的歌听,那可真是牛逼啊,牛逼。
其实长治哥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厉害的,原因是,他已经上初三,初三对于一个农村孩子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一个孩子的未来和前途。在乡下,不像城市那样,并没有高低投档。也没有什么普高,重点什么的。
反正,就有那么四所学校,全是重点,分不够,就不要你。当时,一些不想让孩子遭罪的,都去我们乡里的八一中学念书。要说这八一中学,放在我妈妈的那个年代,绝对是人才辈出的地方,优秀的毕业生,有从政的,有经商的,有去镇上当镇长的,还有去县里当书记的。
随着社会的打磨和推敲,这个当年人才辈出的中学如今已经没落,逐渐在走下坡路。正应了一句老话,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
长治哥就是在这个学校念初三,能念到初三的,都有一个好家长在后面扶持。从乡下每年的人均收入看,供孩子念书确实是个奢侈,因为靠土地生活,再加上每年春种时投入的人力,物力,还有财力上都不是个小数目。
一个农民如果旱涝保收的话,大概是三万块钱。而这三万块钱每年春种,买农药,选种子就需要不小的开支。再加上供孩子上学的钱,就基本上入不敷出。
为了供孩子上学,攒不下积蓄不说,还要闲暇时间去外地打工,过着分隔两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