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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2章


她有些烦躁的翻了个身。心情在此刻已经放松了下来,却莫名其妙的空虚不安起来。似乎连心跳也失去了素日应该有的节律。
  她终于半坐起来,解下内衣,换上件半新的白色睡裙。现在,被解放的生命,自外面看去只是微微有点点突起而已。而她的身体在别人眼中应该和一个姑娘的身体并无多大区别。
  她满意的又拍了拍肚子,那东西仿佛抗议般猛的动了2下。果然和他的父亲一样,那个男人,倔强而决绝,每次都雷厉风行,包括这次突然同意了她的全部条件。而昨天,在她哭闹着威胁要把他的事情全抖出去之前,他还是什么都没有说的走了。丢下她一个人,一个大着肚子、和他上过床的小女人,在半夜12点,站在下着雨的大街上。
  后来,自己是在一个通宵影院里过完这个夜的。学校是回不去了,自己这样狼狈。也不想去求他。告发他,又有什么用,不过是损人不利己。她知道,自己其实是真喜欢上他了。真他妈的贱。
  在绵长的思绪中,她昏昏沉沉睡了过去。梦里面,她觉得自己飘在一个冰冷的水面上,到处飘着甜而且腥的味道。如同她小时侯看见菜场里杀蟮鱼时候所闻到的味道。偶尔,那蟮鱼肚子里还会有小的蟮鱼,一划,那小东西们便扭将出来。再一划,便都死了。人总是那么狠,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这样的场面之上。她一恶心,便从床上醒过来,看看窗外已经是半夜了。
  还是冷,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她想抓被子来盖,才觉得浑身都没有了气力。再往下探,竟摸到一手的湿滑。自己知道是什么,却不想相信,抬手。举目刺眼的暗红。
  无力的再按腰间,钝钝的痛,却是空了,什么都不剩了。那刻,神志却流着泪清明了。空气中一点点将肉壳抛却了,飘起来,转身。床上那个青白着脸、衣服上全是血的女人,可不就是那个自己吗。
  女人就这样死了。她不甘心。她要报复。那楼里从此多了个女鬼。呵呵。瞧。零,她就在你背后。你干嘛不敢回头去看?
  哈哈,你觉得我坏吗?那她呢?那她的男人呢?你知道那男人是谁吗?哈哈,我可不告诉你。你不是也和她们、还有她一样吗?你要自己问她。我不告诉你。你能猜的懂我。你就能猜的懂她。
  今天,故事啊说的是...零,嘘!我回头和你再说。你不要走哦。瞧,医生来了,要叫我吃药了。你和她们都藏好了。别给人瞧见了。
  吃药,我要吃药,按时吃,病好了,我是一个乖宝宝。乖宝宝,长大了,长大了,坐花轿。新郎官,长的俏,说要,说要,养个大宝宝。
  夏天怪谈之
  这个城市里
  遇见如同爱情
  都是那么奢侈
  这个城市里
  怎么驻足四顾
  细节也是奢侈
  任灵魂成为漂流瓶
  希望着它找到幸福
  看了丹野忍的插画,一个故事慢慢出现,于是写了出来,写在那些画面之上.如果,这也是对那些画的亵渎,请神可以原谅我的一时冲动
  故事请见我的个人BLOG吧呵呵
  放个大大的鸽子了
  夏天怪谈之新生
  (1)
  我和安生是大学同学,当时,曾是极要好的朋友。毕业后有几年没见,不仅仅因为忙,还因为某些刻意。
  当年的友情,由于时间的关系,多少有了些淡漠和隔膜。我不是不知道这些,可是如今我却不得不带着萧萧去见他,把这孩子托付给他。十年,这样的十年啊。岁月足够让一些人变老、把一些事忘掉。可是,我仍是原来那个多少有点幼稚和刻薄的女孩;不得已的带着一个新人去投奔另一个故人。
  这意味着什么?
  我看见了循环的轮回,高高的嘲笑状的,立在城市的上空。那是H城的标志,我知道,自己到了。
  按着地址,拖着仓皇无措的女孩,我跌跌撞撞的找到了安生。现在的安生,依然和十年前一样,依然那么玩世不恭。他就那么带着些似醉似倦的神情,站在肯得基的门口。
  还是那丝我所熟悉的笑。
  我和他对视着,如我所愿的,我看到:在他有点颓废的脸上,时间并没留下太多的痕迹。
  “那么,以后的三年,这孩子就麻烦你了。”我吞吞吐吐的述说完一切。我的大意是要告诉安生我要出国,而这孩子的确无法带在身边或寄放在亲戚家。萧萧是我的女儿,不过是养女。因为这层关系,我几乎和家里闹得断绝关系;也因为这个关系,我至今――还是单身。
  当然,萧萧不知道这些。相反。这个孤儿一直以为自己的父亲在国外。而这次,我告诉她:我是去看她的父亲去,很快会回来。
  这次,我会想到安生,是因为――
  如果,我离开萧萧,这意味着:这个无助的孩子会随时有跌进狼群的危险,或者说,她被那些披着羊皮的狼卖了。
  那么,我必须下狠心把她交给一头真正的狼!至少,这头狼只会把萧萧训练成另一头狼,而不是吃了她。
  安生就是一头这样的狼。一直以来,我所知的是:他虽然喜欢着女孩,却不喜欢结婚,不会随便和他熟悉的人上床做爱。他懂得如何让女孩变得美丽,他也懂得那些高尚和小资的东西。
  安生他一直是个可以赚到足够钱的快乐单身汉。而萧萧,也会和他一起快乐的。
  我所不曾得到的那些快乐!
  “好吧!记得按时寄钱和写信给你的洋娃娃。”安生用一种洞穿我的眼神,嘲笑般的说着。我看到,他的手在萧萧的卷发间纠缠,唇边有一丝情不自禁的微笑。
  “我不是洋娃娃。她,是我妈妈!”萧萧口齿清晰的说着。这是个有些智障的女孩,有着天生美丽的脸庞,和十八岁少女该有的可人模样。可惜,她的智力不足十岁,眼神也常因此而显得空洞迷茫。
  现在,安生的眼睛正有点探究的看向萧萧那似有一层雾色的眼睛。只是萧萧自顾自的吃着炸鸡,她偶尔的抬头也全是冲向我的。
  毕竟十年了。当年,当我绝望的走向楼顶时,是当时八岁的萧萧拉住了我。她叫着:“妈妈”
  于是,脑子里电光一闪,我回来了。于是,萧萧成了我的女儿。
  她给了我的,我必须回报。十年,十年,已经足够了。
  我最后看了她和安生一眼,眼神里尽量让自己显得不舍。
  安生看着我。
  他的眼睛里,如十年前一般,有着某种令我喜欢和觉得可靠的东西在。
  只是,安生的嘴却从来是刻薄的。我的所谓“刻薄”本就是从他那拣回来的。他笑着亲着萧萧,隔着玻璃冲我叫:“别忘了钱!不然,我把她卖了去!对不对?我的洋娃娃!”
  也许,我的确是这样的拥有着萧萧。我象拥有一个洋娃娃般,拥有着她。我和她过着梦里的家家酒般的生活。甜蜜的,不容外人侵犯!
  突然间,我想起我和安生初相识的那个夏天了。
  那时,我曾写了一个故事给安生看,故事里有一个人造的没有灵魂的女孩。谁都在用这个娃娃不喜欢的方式爱着她。最后,悲剧发生了,娃娃最爱的男人死在自己父亲的手里。娃娃崩溃了,她杀了自己的父亲,杀了所有爱过她的男人和女人。可是娃娃不知道:她最爱的那个男人,偏偏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曾爱上她的人。
  当时安生对此的评价我不记得了。不过,他在后面写过四个字,“消沉、宿命”
  故事的那个时间很遥远。
  飞机上升的那刻,我离他和萧萧就是那么遥远的距离。
  我看不见下面的海和地,只看见天空的云和一层透着水气的暗淡的蓝。我知道:我哭了。
  只是,这泪水?究竟我在为谁而流。
  地球的背面,我很快就可以亲眼看到。
  而爱情的背面是什么,
  爱情的背面正是恨么。
  水慧离开的时候,我只是个普通的职员,混着不多的工资。当然,我不是单纯的做做职员,无事的晚上和节假里我也接些生意。这样,从毕业到现在的十多年,我过的还不错。
  我叫安生,一个城市里的混混,带着一个美丽的小白痴,在这里快乐的生活着。
  她叫萧萧,是水慧丢给我的东西。
  请不要误会!她不是我的女儿,正如,她不是水慧的女儿。她只是一件美丽的东西。
  在我终于不把她当成东西以前,我觉得她不过是上帝制造的一个美丽的洋娃娃。我敢肯定,这也是水慧她的想法。当娃娃被玩腻了之后,她找到了我,把这个不怎么样的二手货给了我。什么生活费,什么没办法,她不过是个人贩子,何必说的那么高尚!
  给我证明这点的事实是:
  萧萧二十一岁的那年,水慧没有如约回来接萧萧。我和萧萧,在肯得基的大堂里等了一天,直到萧萧含着泪睡着了。
  她微卷的头发,总惹起我爱抚的欲望。莫名的我又一次把手放在她的头发上,她醒了,第一次没有说话和吵闹,只是用那双无邪的眼睛看定我,带着些水色。
  “萧萧,你真是个美丽的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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