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会选老人家喜欢的东西了,以往每年给我爷奶、外公外婆拜年,就数我的礼物最得他们喜欢了。”
毓秀快速的盘算了一下,高兴的道:“那咱们明个儿去吧,早上就去。”
“行啊,就这么说定了!我明个儿早上过来接你。”
约定好了时间后,郝新明总算是放下了心头的大石,顺便再一次深深的感谢了毓秀的奶奶。这奶奶多好啊,要不是借了她老人家的名号,自己还约不出毓秀来呢。
唯一麻烦的是,毓秀的家境不如他家,所以这个礼物还是得好好考虑一下的。
待次日一早,已经考虑了一晚上的郝新明直接把毓秀带到了照相馆门口:“不如你拍张照吧,洗出来连同信一起给你奶奶寄回去。她也有半年没瞧见你了,看到你的照片肯定高兴。”
“好。”
毓秀觉得这个主意相当不错,整理了一下身上漂亮的羽绒服,又借了照相馆的梳子重新梳了头发,打扮好了再让师傅拍照。
趁着毓秀不注意,郝新明跟照相馆的老板偷偷的交代,让多印两张,钱另外算。
说起来,这是毓秀第二次拍照相,上一次还是跟甄珠一起去县城里拍的。不过那都是两三年前的事情了,再说县里的照相馆哪儿能跟京市的比呢?瞧着设备就不同。
高高兴兴的付了钱拿了取照片的凭证,毓秀主动说:“你不是要带我去买礼物吗?走吧!”
郝新明本来是想给毓秀省钱,才特地选了照相馆,其实刚才他就已经在后悔了,拍照是省钱,可也太快了,要是改成买其他东西,不就可以多逛逛多说说话了吗?偏巧,毓秀没将这个算作礼物,他只在内心里挣扎了一瞬,就立马改了主意,把毓秀带去了以往常去的商场里。
这回他算了一个,不是上回买羽绒服的百货商场,可论起档次来,却是相差无几的。
“老人家嘛,多半都是勤俭节约的,所以给上了年纪的老人家买礼物,得注重实用性。我看买衣服鞋帽都成,京市这边的衣服质量款式都是上乘的,你奶奶喜欢什么颜色款式的?”
毓秀不知道,她唯一知道的就是她奶喜欢她。
所以,由此可见只要是她买的东西,她奶一定会喜欢的。这么想着,毓秀就索性凭着自己的喜好,挑了一件带富贵花纹的老年羊绒衫:“我看这个不错。”
羊绒衫啊,确实是不会出错的礼物。
郝新明对着这件老年羊绒衫夸了又夸,从质量到款式再到上面的富贵花纹,最后他拍板决定也要买一件回家送人。已经是市场经济了,虽说不是个人承包的柜台,可一下子卖掉两件羊绒衫,售货员还是高兴得很,咬牙给赠送了一双毛线手套。
毓秀拿着手套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
她想起来了!
暑假那会儿,新换来的小妹妹甄美为了奶奶李桂芳偏心眼不公平,闹了好多天。毓秀以前没感觉偏爱有啥问题,因为她是受惠的一方,再说从她有记忆开始,就一直都是这样的,久而久之就习惯成了自然。可她还是记得,那时候苗家叔公过来教育了她奶,让家里不能再怎么偏心下去了,她当时也答应过的,以后有出息了要照顾家里的弟妹……
“我可以把这个送给我妹妹吗?”毓秀问郝新明。
郝新明恨不得帮她付了所有的账单,咋可能会跟她争一个赠品呢?
“当然可以。对了,你家里几个兄弟姐妹?”郝新明这才意识到,好像跟毓秀认识了那么久,只听她提过奶奶?应该不会是只有祖孙俩吧?
“我家五个,我排行第三。不过我大姐已经嫁出去了,二姐没考上大学,四妹……”提到四妹,毓秀下意识的还是想起了来弟,可惜来弟被甄家人抢走了,现在她的四妹是甄美了,“还有个弟弟是最小的。”
“哦,那你要给你弟弟买礼物吗?”郝新明瞅了一眼那粉红色的毛线手套,心说要是他姐敢送他这玩意儿,他绝对反手就丢给他妹。
“要买的。这个手套就给小美,我还要再给飞跃买一份礼物,二姐的也不能少了,还有我爸啊!”毓秀掰着手指头算人数,一旁的郝新明听了半天也没听她提到她妈,顿时心下了然,之后更是完全不提这一茬。
——生了五个儿女,真是个光荣而又伟大的母亲啊!
——她,虽死犹荣!
本来毓秀是只打算给李桂芳买礼物的,可眼下情况就不同了,为了避免家庭矛盾,她决定人手一份新年礼物。
反正这钱啊,是哗啦啦的流出去了。
还好,毓秀没打算给全家每个人都买衣服,也不是没打算买,而是她及时发现了钱不够。给李桂芳买的老年羊毛衫是最贵的,羊绒的嘛,这年头可没假货,实打实的羊绒制品,价格可想而知。其次就是苗飞跃的礼物,毓秀始终记得她奶说过的话,以后有出息了一定要拉拔弟弟,所以弟弟的地位必须是仅次于奶奶的。
她爸也不能忘啊,毓秀接受了郝新明的建议,给她爸选了一顶质量相当好的毛帽子。
幸好送给甄美的礼物已经有了,最后她又给盼娣买了一双手套。
一圈下来……
你听到了吗?
那是钱包在哭泣。
郝新明真的是一个罪孽深重的男人,毓秀每一次的破产都跟他脱不了关系。
第134章
这世界上; 不仅仅是贫穷限制了想象力。事实上,富贵也一样能够限制人们的想象力。
尽管在早些时候,郝新明就已经从甄卓凡那头了解到毓秀是个农村姑娘。可他长到那么大,其实一回农村都没去过; 哪怕在书本上、电视里看到过类似的画面; 那也根本就没办法代入进去。就算他心知毓秀家里的条件铁定不如他自己,可这个不如到底又是个怎样的情况呢?要知道; 郝家也是有穷亲戚的; 可就算再穷; 几百块钱还是难不倒那些穷亲戚们的。
其实郝新明就是最典型的“何不食肉糜”; 偏生,毓秀对待金钱的态度又成功的把他带偏了。
又或者说,这俩人是互相把对方带偏的。
见她这般态度; 郝新明哪怕明知道毓秀是农村出身; 还道是乡下地头应该也是有穷有富的。这么说也没错; 毕竟就算都是京市本地人; 不也一样有郝新明这种家里有矿的,也有像张杨那样普通小市民出身的。
郝新明很快就说服了自己; 心说毓秀既然想买,那就让她买呗; 千金难买心头好,她高兴就好。
饶是出门一趟又花了不少钱; 毓秀面上还是高高兴兴的; 她满心满眼盘算着等照相馆那头把照片洗出来了; 就得赶紧把东西寄出去。邮局的速度她是领教过的,差不多一封信就要在路上晃悠半拉月的。还好,她家乡那边的冬天没那么冷,反正这些年下来,一次大雪封路的事情都没发生过。算算日子,包裹应该是能在年前送达的。
至于兜里的钱又不多了,毓秀倒没太担心。因为不多了跟彻底清空是两码事,她算了一下,坚持到下学期开学是绝对没问题的。
这也是因为她眼下不缺东西了。光吃饭的话,用钱真的不多。尤其毓秀既不挑食又不贪吃,假如再稍微苛刻一些,十块钱都能吃俩月了。
就因为给家里人买礼物,毓秀跟郝新明一起逛了有小半天工夫。郝新明乘机请她吃饭,毓秀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人为啥非要纠结于吃饭这个事儿。思考了片刻后,毓秀还是拒绝了:“我要把东西拿回宿舍里,大包小包的太不方便了。”
“那这样吧,回头等相片洗出来了,我帮你送过去?还是说,到时候咱们再索性一起出来,直接往邮局去?东西那么多,你拿着不方便。”
已经被毓秀拒绝了太多次的郝新明,早就对再度被拒彻底免疫了,他很快就抛开了那点儿失落,提议下一次约会。
他说得有理有据,毓秀还真就没法拒绝。
只这般,俩人约好下周二见面,那天下午毓秀虽然也有课,不过四点就下课了,来得及。
只这般,毓秀兴高采烈的回到了宿舍里。
郝新明只把她送到了宿舍楼下,之后就目送她蹦跳着上楼去了。
——看得出来,毓秀确实很高兴。
虽说买了不少东西,可其实份量并不重的。毓秀一口气跑回了宿舍里,把买来的东西一股脑的倒在了床铺上,然后一件件的整理好,再拿钥匙打开柜门,尽数放到了里头。
还真别说,集体生活确实蛮能锻炼人的。回想一下毓秀刚开学时,她是真的两眼一抹黑,别说整理东西了,一进到宿舍里她就完全懵了,连从哪里下手都不知道。也亏得有郝新明在